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台湾2021年薪资中位数小幅增加 各行业薪资增减差异明显******
中新社台北12月21日电 台湾行政事务主管部门“主计总处”21日公布台湾2021年工业及服务业受雇员工全年总薪资中位数为50.6万元(新台币,下同),较前一年小幅增加0.5万元,增幅1%。不过,各项数据显示,受雇者薪资所得差距拉大,年收入未达平均总薪资的员工比例创新高,总薪资最高的前10%与最低的后10%之间薪资差距扩大为4.09倍。
综合《联合报》、中央社等媒体报道,“主计总处”官员表示,2021年疫情对各行业的影响大不相同,从各行业薪资中位数变化差异就可明显看出。在薪资成长的行业中,以电子零组件制造业薪资中位数72.5万元、增长9.33%最多,其次是电脑电子产品及光学制品制造业74.1万元、增长7.82%;金融保险业以102.3万元、增幅5.65%排名第三。
而受疫情影响较大且兼职员工较多的行业,如娱乐及休闲服务业、住宿及餐饮业等,薪资中位数都未达40万元,且较前一年有所减少。
据统计,2021年总薪资平均数为67万元,较前一年增加3.02%,但年收入未达平均总薪资的受雇者比例为68.31%,较前一年的67.88%更高,显示虽然薪资中位数提高,但未达平均数的比例反而增加。“主计总处”官员分析,这是因为2021年出口产业表现较好,相关产业从业者领到较高的年终奖金与业绩奖金、拉高整体薪资平均数与中位数,但低薪行业的薪资成长幅度却跟不上平均薪资成长。
此外,若将受雇员工总薪资由低至高按人数等分为10组,则前10%者平均总薪资为122.4万元,最末10%者平均总薪资为29.9万元,两者差距为4.09倍,较2020年的4倍扩大,也是该数值自2016年以来首次出现扩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