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蔡英文宣布延长兵役,义务兵或被派往台积电******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蔡英文宣布台军义务役延长到一年后,29日台媒进一步披露称,这些役男未来有“新任务”,即负责作战区内守备任务,包括保卫台积电厂区。
12月29日,台湾“行政院”核定兵役调整方案,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役男,自2024年1月1日起恢复征集服常备兵现役,为期一年。自2024年起,义务役入伍训练将以实战化为核心,增加“中高级专长,新式武器与装备及民防训练,城镇战及连、营战斗教练与作战计划演练、汉光演习、民安演习”等训练。
台湾《中国时报》29日披露称,台陆军2023年年底将成立4个守备旅,2024年首年募集的9000名一年役期役男将是守备旅的主力,负责作战区内的守备任务,包括油、电等台湾重要基础设施以及台积电厂区的安全防护。台军方官员称,比较脆弱的电力等基础设施或台积电厂房等都是守备旅的重要防护任务,位于偏远地区重要设施,守备旅将以特遣排的编制负责。报道提及,今年10月时曾有外电声称大陆若“武力攻台”将重创台积电,对世界经济造成巨大损失,美国国务卿布林肯扬言台积电不能落入中共手中,美国政府已在规划台积电的紧急应变计划。其中一个说法是美国将会撤离台湾的工程师,在其他地方复制台积电;另一说法是“台湾若被占领,美国将采取焦土战略,摧毁台积电所有设施,阻止北京获得先进芯片技术”。《中国时报》称,为保护台积电,台军“汉光”演习的计算机兵推与实兵演练已多次进行“关键基础设施防护演练”,台陆军与宪兵特战部队也开始演练重要基础设施防护、反突袭等课目。
针对蔡英文否认延长兵役有美国压力,台大心理系名誉教授黄光国29日撰文称,美国官员三不五时就批评台湾战备训练不足,防务预算过低、役期过短,根本无力打仗。现在蔡当局决定延长役期,竟然说没有美方压力,“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他直批蔡当局就是“慕洋犬”,对美国百依百顺。媒体人朱凯翔29日称,其实无论台男当4个月还是一年兵都是炮灰,毕竟如果解放军真要“攻台”,必然精锐尽出,4个月、一年甚至两年的义务役士兵都没太大差别。退役中将吴斯怀认为,蔡当局私下已与美国达成默契,配合美国朝“不对称战争”准备,“台湾为什么要当棋子?”
“错误政策的代价”,《中国时报》以此为题评论称,民进党当局上台以来一味以强硬“抗中”姿态获取岛内政治利益,让两岸关系滑向深渊;在中美竞争中更完全倒向美国,对表面挺台、实则有意无意把台湾推向深渊的美国百依百顺,结果就是让台海成为“最危险的火药库”。不从两岸对话着手,买再多武器、役期再延长,都不能保障两岸和平与台湾安全。(张 若)
(环球时报)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