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呼吁国际社会努力防止巴以局势彻底失控******
中新社联合国1月18日电 联合国安理会18日举行中东巴勒斯坦问题公开辩论会。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张军在会上呼吁国际社会努力防止巴以局势彻底失控。
当天,联合国中东问题特使文内斯兰作通报。文内斯兰对约旦河西岸安全局势、宗教圣地事件、定居点问题等表示关切。他指出,去年12月8日到今年1月13日,以色列安全部队采取的行动共造成131名巴勒斯坦人受伤或丧生,与此同时,巴勒斯坦人针对以色列人的袭击导致5名以色列平民受伤。上述伤亡者中包括妇女和儿童,相关事态令人担忧。
张军发言说,2023年刚刚开启,巴勒斯坦被占领土的消极事态却接二连三,向和平稳定的反方向发展。当前,唯有坚定的政治意愿,紧急果断的外交行动,包括安理会在内整个国际社会的集体努力,才能防止巴以局势彻底失控。
张军强调,要切实维护耶路撒冷宗教圣地历史现状。宗教圣地事关信众宗教情感,多次引发流血冲突,十分敏感,不可不察。本月初,以色列政府官员进入阿克萨清真寺大院,加剧紧张局势,引发普遍担忧。安理会应中国和阿联酋要求进行了紧急讨论。中方的态度是明确的,必须按照安理会和联大决议要求,切实维护耶路撒冷宗教圣地历史现状,切实尊重约旦对宗教圣地的管辖权。有关各方要保持冷静与克制,以色列尤其应停止一切煽动挑衅。
张军说,以色列日前宣布扣除代征税款、停发建筑许可等一系列针对巴勒斯坦的惩罚性措施,不仅针对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也将对巴普通民众、民间社会造成冲击。中方强烈呼吁以色列听取安理会成员的压倒性呼声,重审有关决定,停止一切损害信任、加剧对立的单边行动。约旦河西岸动荡的安全局势和严重的平民伤亡同样令人关切。中方谴责一切针对平民的无差别袭击,谴责针对儿童的严重侵害,反对安全部队过度使用武力。中方鼓励巴以通过对话合作打破暴力循环,实现共同安全。
张军说,2022年前11个月,有851处巴勒斯坦人建筑被强拆或强征,其中包括援建的学校。定居点活动违反国际法和安理会决议,破坏被占领土的连贯性,严重侵蚀巴勒斯坦人民的生存空间。中方敦促以色列履行安理会决议义务,停止扩建定居点,停止强拆巴勒斯坦人房屋,停止对马萨费尔亚塔等地区民众的驱逐威胁,停止单方面改变被占领土现状。
张军表示,要以最大紧迫感全面落实“两国方案”。面对巴勒斯坦人民长期遭遇的历史不公,任何人都没有拖延的借口,没有不作为的理由。和平是可能的,所需要的是国际社会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为推动巴以复谈付出更大努力,以联合国相关决议为基础,为推进“两国方案”采取实质性步骤。中方敦促在此方面有重要影响的国家秉持公正立场,承担应尽责任,拿出实际行动。中方将继续同国际社会一道,为巴勒斯坦问题全面公正持久解决作出不懈努力。(完)
扫除跨境电商退运阻碍******
扫除跨境电商退运阻碍
李鸣涛
跨境电商出口退运的税收优惠来了。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商品退运成本,积极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近年来,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的便利化问题,进一步降低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运营成本,备受关注。海关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含B2B)2.11万亿元,其中,出口1.55万亿元,进口0.56万亿元。如按电商企业平均10%的退换货率计算,去年一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商品的退换货金额影响不可小视。当前,大量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因退运国内物流成本高、进境要求严格且手续复杂等原因,滞留在海外仓库中,需要支付高额的仓储费用,最终大多数商品只能在海外低价促销或销毁,造成大量损失。尤其对很多小微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而言,退换货的处理成本蚕食了相当大比例的企业利润。
2022年9月,商务部发布的《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加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税收政策。而此次出台的政策,将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挽回不少退运成本,减少企业后顾之忧,稳定外贸企业预期。为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流程与规定,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降低操作门槛与企业退货入境成本,下一步可建立起从采购、出境、仓储、销售到退换货处理的全过程完整闭环。
降低退换货条件。按照国家进出口关税条例,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一般贸易货物出口,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发生退货的原因普遍多样,加之境外电商平台倾向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很多商品都是经过短暂使用后不满意而发生退货,产品的品质和规格可能并无问题。此次新政策在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运原因上不再强调因品质或规格原因,“滞销、退货”的表述更符合跨境电商商品特点。
优化退货税收政策。对于出口货物和已汇总形成报关单的9610出口商品来说,如何证明商品未退税或退税已补税,是复运进境不征税的重要条件。按照目前规定,退货企业需要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相关证明,申请时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供申报表、报关单、出口发票、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对此,可考虑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等,一站式提交相关申请,提升管理部门审核效率;同时针对退货商品的特点和属性,在补缴税款方面制定特别政策。
探索邮包自发货出口退货处理方式。当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中,还有大量的小微卖家采用自发货模式通过邮政小包、商业快件等向境外消费者递送商品,出口报关是通过邮件通关,尚未纳入跨境电商通关报关体系内。这种方式下的退货商品,如退回国内也只能通过个人邮包,成本非常高昂。可考虑实施邮包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集货模式,在海外设立退货商品集货仓统一批量退运回国内,以降低退运成本,并在通关、税收方面探索相应管理措施。